​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2018年第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作者:张晗旭 | 发布时间: 2019-01-10 | 28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2018年第四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十一、山东青岛荣胜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宣传单(册)发布含有“民政局批准设置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是与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等内容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3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万元。 

  十二、山东青岛马扎子烤肉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崂山区、市南区两家店内发布含有“爽了你,这就是我做鸡的价值”等内容的“香酥鸡”广告,广告中使用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月,青岛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十三、河南南阳市保哥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宣传彩页等形式发布含有“补充膳食营养、提神醒脑、止咳生津、清毒护肝”“抗癌,癌瘤减轻44.8%,存活期延长53.3%”等内容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5月,南阳市工商局宛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十四、湖北优世力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无甲醛、无异味、无污染”、“数十条进口生产线,引进欧美韩高端技术”“合作伙伴零风险”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6月,鄂州市工商局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3.6万元。 

  十五、海南海视旅游卫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旅游卫视频道发布“蜜蜂姐蜂胶”“健尔马艾炙”等广告,广告中包含“蜜蜂姐巧治糖尿病,把父亲多年的糖尿病吃好了,心脑血管的并发症有特别好的效果”“解决颈肩腰腿老风湿,效果更棒 ”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0月,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十六、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