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来源: | 作者:张晗旭 | 发布时间: 2019-05-09 | 57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当事人通过宣传画报发布含有“万庄新肥、领导关怀”文字、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企业代表合影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作进行商业宣传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9年1月,鄢陵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二十三、河南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持枪行进动态画面、“激光近视手术是国家军检认可,国家体委、军委、教委等五部联合下文,通过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后,可以参加各类考试和当兵”等内容的医疗广告,通过官网发布含有童星形象代言宣传图片、“爱尔眼科集团角膜库,手术成功率90%左右”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1月,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十四、广东深圳市盈科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方树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两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不尊重拆弹工作人员、对伤残人士亲情漠视等内容的“拆弹专家”违法视频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9年2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分别处罚款罚款20万元,没收广告经营者广告费用23万元。 

  二十五、广东东莞市蒸妙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多次发布含有“缓解疲劳、提升视力、去除黑眼圈、延缓老花眼”等内容的眼罩等商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2月,东莞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8万元。 

  二十六、广西石凯、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奕彩纸塑包装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石凯委托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奕彩纸塑包装厂印制带有国家领导人卡通图像的奶茶封口膜,用于其经营的奶茶店和加盟店,且广告印制量多,散布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潮州市潮安区工商局、来宾市兴宾区工商和质监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奕彩纸塑包装厂处罚款20万元、对石凯处罚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