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来源: | 作者:张晗旭 | 发布时间: 2019-05-09 | 57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十七、安徽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宣传册和公众号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房屋户型图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1月,马鞍山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5万元。 

  十八、南京雷宇兄弟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雷宇地产”、“合肥最低房价盘”、“一脱到底”等文字内容和“将内裤脱至膝盖处的女性双腿图案”图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18年12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万元。 

  十九、福建泉州中金在线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违法金融广告案。 

  当事人网站发布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x%”、“每投资1万元收益x元”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1月,泉州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二十、山东菏泽郓城县格朗特眼镜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小学奖状上发布“眼科”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条、三十九条的规定。2019年2月,郓城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一、山东泰安市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多个广播和电视频道发布未经审查的含有“去除皮肤顽疾,有效解决各种皮肤问题”“血压125-88,不迷糊了,腰肌劳损好多了”等内容的医疗、药品广告,以上广告未经审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12月,泰安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3万元。 

  二十二、河南鄢陵县芸乐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