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
来源: | 作者:张晗旭 | 发布时间: 2019-04-04 | 20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按照附件列表进行填写,于2019年4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bjspzqyj@163.com。

  附件:1、首批拟调整功能声称表述的保健功能 

     2、拟取消的保健功能 

     3、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的保健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28日